《孔子家语》始诛及《孔子家语》最新章节在线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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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毛小说网 > 历史小说 > 孔子家语 作者:佚名 | 书号:10154 时间:2017/3/26 字数:24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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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為魯司寇,攝行相事,有喜⾊.仲由問曰:“由聞君子禍至不懼,福至不喜,今夫子得位而喜,何也?”孔子曰:“然,有是言也.不曰樂以貴下人乎?”于是朝政,七⽇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,戮之于兩觀之下,尸于朝.三⽇,子貢進曰:“夫少正卯,魯之聞人也,今夫子為政,而始誅之,或者為失乎?”孔子曰:“居,吾語汝以其故.天下有大惡者五,而竊盜不與焉.一曰心逆而險,二曰行僻而堅,三曰言偽而辯,四曰記醜而博,五曰順非而澤,此五者有一于人,則不免君子之誅,而少正卯皆兼有之.其居處⾜以撮徒成黨,其談說⾜以飾褒榮眾,其強禦⾜以反是獨立,此乃人之姦雄者也,不可以不除.夫殷湯誅尹諧、文王誅潘正、周公誅管蔡、太公誅華士、管仲誅付乙、子產誅史何,是此七子,皆異世而同誅者,以七子異世而同惡,故不可赦也.詩云:『憂心悄悄,慍于群小,小人成群,斯⾜憂矣.』” 孔子為魯大司寇,有⽗子訟者,夫子同狴執之,三月不別,其⽗請止.夫子赦之焉.季孫聞之,不悅曰:“司寇欺余,曩告余曰,國家必先以孝,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,不亦可乎?而又赦,何哉?”冉有以告孔子,子喟然歎曰:“嗚呼!上失其道,而殺其下,非理也.不教以孝,而聽其獄,是殺不辜.三軍大敗,不可斬也.獄犴不治,不可刑也.何者?上教之不行,罪不在民故也.夫慢令謹誅,賊也.徵斂無時,暴也.不試責成, ![]() ![]() ![]() 译文 孔子做鲁国的大司寇,代理行使宰相的职务,表现出⾼兴的神⾊。弟子仲由问他:“我听说君子祸患来临不恐惧,幸运降临也不表现出 ![]() ![]() ![]() 孔弟子子子贡向孔子进言:“这个少正卯,是鲁国知名的人,现在老师您执掌朝政首先就杀掉他,可能有些失策吧?”孔子回答说:“坐下来,我告诉你杀他的缘由。天下称得上大恶的有五种,连盗窃的行为也不包括在內。一是通达事理却又心存险恶,二是行为怪僻而又坚定固执,三是言语虚伪却又能言善辩,四是对怪异的事知道得过多,五是言论错误还要为之润⾊。这五种大恶,人只要有其中之一恶,就免不了受正人君子的诛杀,而少正卯五种恶行样样都有。他⾝居一定的权位就⾜以聚集起自己的势力结 ![]() ![]() 孔子做鲁国的大司寇,有⽗子二人来打官司,孔子把他们羁押在同一间牢房里,过了三个月也不判决。⽗亲请求撤回诉讼,孔子就把⽗子二人都放了。 季孙氏听到这件事,很不⾼兴,说:“司寇欺骗我,从前他曾对我说过:‘治理家国一定要以提倡孝道为先。’现在我要杀掉一个不孝的人来教导百姓遵守孝道,不也可以吗?司寇却又赦免了他们,这是为什么呢?” 冉有把季孙氏的话告诉了孔子,孔子叹息说:“唉!⾝居上位不按道行事而滥杀百姓,这违背常理。不用孝道来教化民众而随意判决官司,这是滥杀无辜。三军打了败仗,是不能用杀士卒来解决问题的;刑事案件不断发生,是不能用严酷的刑罚来制止的。为什么呢?统治者的教化没有起到作用,罪责不在百姓一方。法律松弛而刑杀严酷,是杀害百姓的行径;随意横征暴敛,是凶恶残酷的暴政;不加以教化而苛求百姓遵守礼法,是残暴的行为。施政中没有这三种弊害,然后才可以使用刑罚。《尚书》说:‘刑杀要符合正义,不能要求都符合自己的心意,断案不是那么顺当的事。’说的是先施教化后用刑罚,先陈说道理使百姓明⽩敬服。如果还不行,就应该以贤良的人为表率引导鼓励他们;还不行,才放弃种种说教;还不行,才可以用威势震慑他们。这样做三年,而后百姓就会走上正道。其中有些不从教化的顽劣之徒,对他们就可以用刑罚。这样一来百姓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了。《诗经》说:‘辅佐天子,使百姓不 ![]() ![]() ![]() 评析 这篇第一段记载了孔子诛少正卯的事。 第二段讲法制与教化关系,真是深刻。孔子主张先教后诛,如果不教而诛,是暴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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